男高管性骚扰女下属被开索赔,法院驳回

时间 • 2025-08-19 02:49:38
行为
公司

7月7日,据《法治与新闻》报道,2024年1月,甲公司女员工朱某向公司实名举报经理陈某对其长期实施性骚扰。其称,在出差期间,陈某深夜敲响其房门,企图进入其独居的房间。陈某还向朱某发送淫秽图片,内容不堪入目。

此外,陈某还存在以职权施压逼迫朱某与其单独相处等不当行为,给朱某造成极大身体负担和心理压力。甲公司在接到朱某的举报后,提请其控股股东乙公司调查核实情况。乙公司经调查,确认陈某存在对朱某性骚扰的行为。甲公司以陈某在劳动合同存续期间性骚扰下属职工为由,依据《员工手册》解除与陈某的劳动合同。然而,陈某认为甲公司系违法解除其劳动合同,要求甲公司支付赔偿金。

被一审法院驳回后,又上诉至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。二审法院认为,陈某在出差期间发送淫秽图片,深夜持续敲门的行为超出正常同事交往边界;朱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询问中明确表示其对陈某骚扰行为的反感态度,而陈某对朱某已婚状况知情,仍实施上述行为,足以印证其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主观故意。综上,二审法院认定公司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合规,无须支付赔偿金。

来源:法治与新闻、@九派新闻